2016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7-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6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周俊
                           2017年6月5日

2016年,全市环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
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报告,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继续保持全省最好、全国前列,特别是8月份,跃居全国第三名,是江苏历史上取得的最好名次,也刷新了我市2014年9月份全国第四的江苏历史最好名次。10月份,优良率达100%,再列全国前十,位居第七名。我市再次被人民网等媒体列为“洗肺”城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3,全省最好。在2013年全省基数最低、改善难度最大的情况下,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较2013年6.24下降了1.71、较2015年5.24下降了0.71。
优良天数比例77.9%,全省最高。较2015年上升了5.8个百分点,远远高于省下达的“比2015年上升0.5个百分点”的考核要求,特别是空气质量优的天数大幅上升,达101天,全省第一,比2015年增加了54天,增长了115%。
PM2.5年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低。较2013年65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3.8%、较2015年49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比2013年下降13%、比2015年下降2.5%”的考核要求。
重度污染天数2天,大幅减少。比 2015年减少10天,超额完成“比2015年下降”的省考核要求,全年无严重污染天气。臭氧浓度在近年来全省总体上升的情况下得到遏制,较2015年大幅下降,且下降幅度全省最大。
2016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67.8%至77.3%之间,阜宁县最高、建湖县最低;PM2.5平均浓度介于40~49微克/立方米,均超出了国家二级标准, 阜宁县和建湖县最高、东台市最低;PM10平均浓度介于70~91微克/立方米,除滨海外,其它各地均超出了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介于16~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介于14~29微克/立方米,均好于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无超标现象,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在0.5~6.2%之间。
2、酸雨
全市降水年均pH值为6.77,酸雨平均发生率为0.6%,仅在阜宁发生三次酸雨过程,较2015年增加一次,但因降水频次增加,酸雨平均发生率基本维持稳定,降水酸度上升2.9%,酸雨酸度减弱5.1%。
(二)水环境
2016年,盐城市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全市30条主要河流上共布设的77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Ⅳ类、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监测断面总数的63.6%,33.8%和2.6%。其中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9个断面,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7.8%,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4个地表水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3.5%,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6.5%,无Ⅴ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与2015年相比,全市地表水水质略有好转,Ⅲ类水比例上升7.1个百分点。
1、饮用水源
全市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主要以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14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9831.8万立方米,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取水量为100%。
2、主要河流
全市8条主要河流中,苏北灌溉总渠、黄沙港、射阳河、斗龙港、新洋港和通榆河水质状况为良好,串场河、灌河水质为轻度污染。
3、上游客水
全市5个主要跨市河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Ⅲ类水断面占60%,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各占20%,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分别为古贲大桥断面和苏嘴排渠断面。
4、近岸海域
全市近岸海域10个国省控海水水质测点中,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的比例为100%。全市10条主要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Ⅳ类的比例各占50%,无劣Ⅴ类断面。全市沿海直排入海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
5、地下水
全市共有20地下水监测点,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响水、滨海、盐都和射阳地下水水质良好,市区、阜宁、东台、大丰地下水水质较差。盐都和东台细菌学指标分别为Ⅳ类和Ⅴ类,其他地区细菌学指标均为Ⅰ类。其中,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6个地下水点中,良好的有4个,较差的有2个,分别为阜宁县的许三水产行点位和大丰区的大丰市区点位。
(三)声环境
2016年,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1、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9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总体水平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与2015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仍为生活噪声,占比为67.7%;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20.5%、7.9%和1.5%。
2、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路长加权)为67.4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与2015年相比,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3、功能区噪声
全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达标率为92.2%,夜间平均达标率为85.9%。与2015年相比,全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略有下降,昼、夜达标率分别下降了4.5个和2.4个百分点。
(四)生态环境状况
盐城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3,级别为良好(标准为55-75)。根据2016年对部分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海洋和城市空气中生物环境进行的监测分析结果,水生生物和大气生态环境总体较好。城市环境空气生物学评价总体处于清洁至轻污染水平。
(五)辐射环境
2016年,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和移动基站天线周围环境功率密度均达到《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要求;高压输变电系统污染源附近电磁辐射均达到《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技术规范》要求。全市环境辐射瞬时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内。
二、措施行动
(一)坚持制度创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十三五”期间盐城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了八大类31项生态文明改革目标任务。
二是深化生态创建。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全力推动亭湖、阜宁、射阳建成国家生态县(区),响水、滨海建成省级生态县。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沿海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建设。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签订了生态文明建设五年目标责任状,研究出台了《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调整充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质量工作制度,推动各层各级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四是加强环保立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生态环保立法工作,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通过加强立法拧紧环保刚性约束,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立行立改,全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江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失职追责”,建立了组织推进、整改落实、督办问责三项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交办事项的办理,得到了省领导和省协调联络组的充分肯定和赞扬。督察期间,交办的277件信访件全部按时办结,全市共责令限期改正225起,停产整改105起,立案处罚141起,查封扣押25起,关停取缔12起,移送公安立案侦查5起,拘留6人。
二是扎实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2016年11月15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督察江苏情况反馈会后,我市迅速贯彻吴新雄组长和李强书记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最高规格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市长任组长,9名常委或副市长任副组长。对涉及我市的 17项整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分别由相关副市长挂钩负责,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2016年11月30日,我市17项任务总体整改方案经市主要领导审查同意,按时上报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2月8日,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面上整改工作。
三是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有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到一线视察调研,督查指导,三个专业督查组全程跟踪,逐一过堂。市政府多次召开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面上整改工作。通过合力推进,我市8项主办具体问题有2项问题基本销号,其余6项问题的整改工作正按时序稳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既是对环保工作的一次大检查,也是对环境问题的一次大清洗,有力地推动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三)坚持防治结合,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好空气”是盐城的品牌,大气污染治理更是市委、市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2016年初,市政府第一次市长办公会就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把“空气质量稳定提升工程”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加以推进。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725项重点项目任务外,还自加压力组织实施了1790个大气治理重点工程。大力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市开发区VOC治理,督促推动东风悦达汽车二、三工厂等企业废气治理基础设施尽快建设,推动东西发动机公司(韩资)加快实施搬迁,对江苏斗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韩资)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研究出台《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十条”),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与各地及市有关部门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责任状,全市9个国考断面分别由8名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断面长,由断面所在地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断面长,并建立断面水质每月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扎实开展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工作,督促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全力推进新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大力开展通榆河、蟒蛇河等主要供水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执法巡查和监测预警,组织开展“护水猎狐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每天坚持对东西取水口及其上游的16个断面34项指标进行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预警报告。2016年,全市未发生突发性水质异常事件,遏制了2009年以来饮用水源地水质异常事件频发的态势。
三是强化土壤、危废等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盐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危废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22个,下发整改通知94份,取缔拆除非法项目2个,移交案件5件。大力推进危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集中焚烧能力翻了一倍,新增加5万吨(滨海2万吨、大丰3万吨),滨海60万立方和大丰28万立方填埋场都已投入运行。大力督促全市园区争取外协处置工作,全年对外转移审批处置量超过万吨。扎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完成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四)坚持严格执法,努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先后按季度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春雷行动、利剑斩污、亮剑斩污、零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和为期5个月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违法企业956家,处罚金额4925万元,无论是查处企业数还是处罚金额均创历史最高,是近几年执法力度最大的一年。环保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被环保部表彰为市级表现突出单位。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未发生重大责任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是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化工园区环保整治工作,扎实抓好污水处理、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管理和隐患治理。全面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全市已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137个、四级网格2456个,特殊网格45个。认真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完成3274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一企一档”建设,完成数据审核5612家。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控工作全省第一。
三是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016年6月23日,阜宁、射阳发生龙卷风冰雹灾害事件后,市、县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锁定污染源种类数量、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为扎实有效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赢得了主动,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11月4日,我市在响水县成功举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扎实抓好环境信访工作。深入开展为期7个月的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每天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每月组织一次集中下访,每月局务会会办研究。对重点信访案件交办各地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并进行后督查。全市环境信访形势总体有数可控,未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五)坚持优质高效,倾力服务绿色发展大局。
一是环保宣教工作推陈出新。在全省率先建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一条街”,开通“盐城环保”微信平台,指导拍摄了盐城首部生态环保微电影《燕归来》,邀请环保部领导来盐城举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讲座,“盐城市十佳绿色人物”评选活动荣获“首届江苏环保网络文化季”优秀活动项目,在中国环境报上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版宣传,市环保局先后被省环保厅和中国环境报社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力做好“柬埔寨环境保护研修班”来盐实地考察工作,取得圆满效果,环保部专门来信高度赞扬市环保局在中外环境保护交流中所做的贡献。
二是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县(市、区)绿色发展评估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在坚守项目环保准入底线的基础上,专门成立局服务“三重”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服务新水源地建设、悦达汽车、盐通高铁等“三重”工作、“双十”工程和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和“十二五”重点污染物削减任务。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采取“共保体”模式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全力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成功举办国家重大水专项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评估会、第五届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在苏北首家建立市排污权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三是环保作风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四群双评”工作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带案下访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市环保局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盐城市五一劳动奖,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先进奖、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