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召开
2017-12-27
      12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炤分别介绍了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亮点和创新,并对今后完善配套立法提出明确要求。
      “河长”代表、中共浙江省浦江县委书记施振强就如何贯彻落实“河长制”、改善水环境质量作了发言。法学专家汪劲和环保组织代表马军对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提出了建议。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在主持会议时强调,陈昌智副委员长的讲话对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国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确保新法严格执行、落地见效。
      盐都区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视频会议,认真听取了领导讲话及工作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