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保局发布2017年度环保工作十大亮点
2018-01-16
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0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提出要求。对饮用水源安全、化工园区整治、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等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带头督查,分管领导定期会办、专题研究,市人大、市政协积极调研、督查指导,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约谈问责,市“两办”专门下发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交办督办,市环保部门乘势而为,主动作为,各地、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二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有力。目前,我市主办的8项具体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和市区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投资9500万元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截污工程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拆除违规企业13个,其余的全部达到整改要求或时序进度;滨海、响水两地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力度前所未有,累计搬迁居民近2000户。许多长期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三是“263”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统筹推进,持续发力,掀起环境整治绿色风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同比减少63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5万吨年度目标;全市582个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累计关停化工生产企业32家,重组37家,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率居全省第一;禁养区内279个畜禽养殖场和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39个养殖场全部关闭搬迁,列入整治的359家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全部完成,市“263在行动”曝光专栏先后播出突出环境问题曝光节目87期,曝光突出环境问题400个,在各层各级起到了强烈的震撼作用,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拍手称赞,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四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精心打造空气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版,扎实开展大气污染物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全年组织实施835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6,全省最好;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0.3%,是全省迄今为止唯一超过80%的城市,优良天数达289天,全省第一,创江苏历史新高;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1%,远超国家大气十条削减20%的考核要求;臭氧平均浓度跃升至全省前列。我市空气质量已经连续四年全省最优,成为全省唯一连续四年八个季度实现秸秆禁烧考核“零火点”的城市,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继续被人民网等媒体列为“洗肺”城市。
五是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年分季度组织开展了“飞行检查、随机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900件,处罚金额6400多万元,化解信访积案217件,连续三年对全市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未发生重大责任性环境污染事故。全力推进新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推动落实主要供水河道河长、断面长责任制,推动完成市区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调整,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源地执法巡查和监测预警,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主要污染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削减目标,水污染防治工作省考核结果优秀,2016年至今,全市未发生突发性水质异常事件。
六是环保能力建设大幅提升。2016年市环境监察局被环保部表彰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市级表现突出单位,全国仅有20家,荣获省环保厅集体三等功,2017年又以全省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环保部作为表现突出候选对象接受公众的评议和投票。抽调全市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第十、第十七轮次强化督查和特别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环保部和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8月份,被环保部评为“每周一星”,督查工作情况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报道。全省环境应急“三有”大比武,我市取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首次以无脚本方式组织了环境应急演练,获得上级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投资1000多万元,完成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市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和通榆河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工作。市环境监测站成功入选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首批检测实验室,获得全省只有两家的全项目检测资格。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持续保持全省第一。
七是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在全省率先修编完成《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报环保部组织评审,制定出台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考核实施办法,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质量工作制度。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工作考核位列全省第二,在全省首家开展《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市区“三治三化”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明显改善。积极推进召开国际湿地论坛、筹建湿地研究院、筹办湿地博物馆“三湿”活动,推动实施生态保护特区、国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三位一体”创建活动,生态特色品牌进一步彰显。
八是环保垂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垂改工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垂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会商,专门会办,市直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市垂改办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和调研座谈活动,精心编制市级总体方案,努力在相关重点事项上谋求突破,力争改革红利最大化。11月2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是全省第二家出台方案的城市,整个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有创新,有突破,受到省环保厅领导充分肯定。
九是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市局党组每月专题会办一项重点工作,局领导每月开展 “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和带案下访等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四零服务”承诺,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为全市新水源地建设、悦达汽车、盐通高铁、滨海新区等“两重一实”项目和“五个一”战略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环保服务,助推滨海吉华、大丰丰山等企业在主板上市,市环保局窗口持续保持“红旗窗口”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了苏北首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活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功举办了首届“绿巢”环保创业大赛和第六届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我市被新华网评为“2017中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
十是环保作风建设全面加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扎实开展“三化”专项整治,连续两年开展全市“十佳环保绿色人物”评选活动,年初,我局在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力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全部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15项。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抓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结对帮扶和大走访等活动,市环保局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先进奖,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荣获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状,局机关党委被表彰为“全市十佳五好示范机关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