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环办〔2008〕19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现将《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 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廉洁高效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各处室(局)、直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情况,考核的详细内容见附表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类别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排污收费、资金安排、环境质量、环境统计及调查、环境执法、环境应急、事业收费、监督投诉、行为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创建和其他工作。
遵照《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规定,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及时公开(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规定,厅机关除了主动公开信息外,还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提供政府所掌握的信息。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
考核核算采用百分制,总分=主动公开得分*50%+依申请公开得分*50%。考核的各项指标及分值详见下附表二。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第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通报考核情况,年度考核于下年初进行。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得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厅领导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报被考核处室(局)、单位。
第九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处室(局)、单位,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给予表彰;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处室(局)、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
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公开类别
|
具体公开事项
|
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
机构概况
|
机构主要职能
|
人事处
|
江苏环保网上公布,如有调整,及时更新
|
|
机构领导及分工
|
||||
内设机构及职能
|
||||
直属单位
|
||||
政策法规
|
法律
|
法规处
科技处
|
正式颁布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法规
|
国家法规
|
|||
地方法规
|
||||
标准
|
国家标准
|
|||
地方标准
|
||||
规划计划
|
国家规划
|
计财处
办公室
|
规划正式颁布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专项规划
|
||||
业务工作
|
公文
|
办公室
各处室
|
文件形成后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工作计划
|
||||
工作总结
|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
开发处
科技处
核管处
污控处
|
审批结果文件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
审批结果文件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
许可结果每月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审批与备案
|
审批结果每月在江苏环保网上集中公布
|
|||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
预审结果每月及时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许可结果每季在江苏环保网上集中公布
|
|||
危险废物跨省、市交换转移审核
|
审核文件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废物进口批准证书预审
|
预审结果及时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排污收费
|
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
|
环监局
|
收费依据、项目、标准通过江苏环保网和政务公开手册公布,一周内更新。咨询电话和责任人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排污收费情况
|
||||
资金安排
|
环保引导性资金
|
计财处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污染防治资金
|
||||
环境状况
|
城市空气
|
监测中心
|
各类环境报告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水环境
|
||||
城市声环境
|
||||
生物环境
|
||||
生态环境
|
||||
环境公报
|
||||
环境执法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
法规处
环监局
|
处罚结果综述每季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案件处理
|
复议案件处理情况每年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行政诉讼情况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情况
|
各类执法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有关情况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事业收费
|
环境监测收费
|
监测中心
核管处
|
收费依据和标准如有变动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收费
|
||||
监督投诉
|
环境违法投诉举报
|
环监局
信访办
监察室
|
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及来信来访地址如有变动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环境信访情况
|
||||
环保行风
|
||||
行为规范
|
国家环保人员行为规范
|
监察室
机关党委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江苏环保人员行为规范
|
||||
环保部门有关廉政规定
|
||||
建设项目
|
受理情况
|
开发处
|
受理情况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文件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验收结果
|
验收结果文件三日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环境统计及调查
|
|
计财处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环境应急
|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
|
环监局
|
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
|
一周内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环保创建
|
国家生态市创建
|
自然处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
污控处
|
|||
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
|
自然处
|
|||
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
自然处
|
|||
环境友好企业创建
|
污控处
|
|||
自然保护区建设
|
自然处
|
|||
工业示范园创建
|
科技处
|
|||
绿色社区创建
|
宣教处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绿色学校创建
|
||||
绿色宾馆创建
|
||||
绿色家庭创建
|
||||
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
||||
其他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污控处
|
在江苏环保网上公布
|
|
固体废物状况
|
固废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年度考核
|
开发处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
|
污控处
|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
污控处
|
|||
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
|
污控处
|
|||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企业名单
|
法规处、环监局
|
|||
拒不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
法规处、环监局
|
|||
人事任免
|
人事处
|
附件2:
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一览表
公开形式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备注
|
主动公开
(占50%)
|
自查材料
|
30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
|
10
|
|
公开目录的编制
|
20
|
|
|||
时效性
|
20
|
|
20
|
若超过20个工作日,则根据超出时限进行扣分,每超出一天扣5分,扣完为止
|
|
是否公开所有必须公开信息
|
30
|
|
30
|
每少公开一条必须公开的信息扣5分,扣完为止
|
|
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
|
20
|
|
20
|
违反相关规定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扣完为止
|
|
依申请公开
(占50%)
|
自查资料
|
30
|
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的态度、响应情况
|
10
|
|
各类申请的答复情况
|
20
|
|
|||
时效性
|
20
|
|
20
|
若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超出时限进行扣分,每超出一天扣5分,扣完为止
|
|
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
|
20
|
|
20
|
违反相关规定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扣完为止
|
|
是否有申请人投诉
|
30
|
|
30
|
若有申请人投诉属实的,每一条扣5分,扣完为止
|
*上表所述规定指《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