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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盐环罚字[2017]3号 |
处罚名称 |
未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报批环评擅自投产;部分项目未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手续及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
处罚类别 |
责令改正违法 行为、罚款 |
处罚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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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项、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2692577109M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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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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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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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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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唐小健 |
处罚结果 |
罚款二十五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8 |
处罚机关 |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
地方编码 |
3209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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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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