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组通〔2016〕4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市城南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党委: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持续推进党员“评定升”工作,通过公开对标抓评格,动真碰硬抓定格,创先争优抓升格,严肃审慎抓处置,有效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考准考实党员现实表现,提升党员“评定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行动态“积分制”考核、深化党员“评定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以党员“五带头”为标准,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建立党员管理动态“积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党员“评定升”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成为带动群众干事创业的“领头雁”,为“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凝聚强大合力。
二、积分管理
按照“量化积分、动态考核,每月公布、半年评定,循环提高、一年处置”的流程,对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百分制积分考核,以积分作为党员“评定升”的主要依据,促进先进党员永葆本色、合格党员争先创优、后进党员整改提高。
1、考核对象。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外出流动党员接受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考核。
2、考核内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基本准则,加强对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的纪实管理,重点考核:参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交纳党费、结对帮扶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完成重点任务和突击性工作、获得荣誉表彰、作风表现和遵守党纪国法等情况。
3、积分构成。党员管理“积分制”考核,采取“基础项+加分项+扣分项”百分制模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基础项”70分,“加分项”最高30分,“扣分项”不设上限。
4、评分标准。(1)基础项。按时全程参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共60分(每月10分)。其中,迟到或早退的,扣3分/次;无故缺席的,不得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其中,不按时交纳的,扣3分/次;不足额交纳的,扣3分/次。(2)加分项。结对帮扶群众或关爱“三留守”人员的,加2分/人,最高10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加2分/次,最高12分;完成重点任务或突击性工作的,加5分/项;获得荣誉表彰的,镇级2分/次,县级3分/次,市级5分/次,省级以上8分/次,最高8分。(3)扣分项。同事之间不团结、邻里之间不和睦,酌情扣分,产生不良影响的,扣10分;个人受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的,扣15分/次;造谣信谣传谣的,扣10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扣20分;存在《盐城市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施细则(试行)》(盐组通〔2012〕77号)所列“一票否决”事项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积分清零。其他未尽事项,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5、操作流程。(1)量化积分、动态考核。基层党组织按照考核内容,适时记录党员参加工作(生产)、学习和日常生活等现实表现。其中,基础项,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交纳党费情况,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实际表现直接打分。加分项,党员结对帮扶群众、关爱“三留守”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完成重点任务或突击性工作和获得荣誉表彰情况,按照“党员申报—支部核实”的步骤进行登记确认。扣分项,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群众反映等,经调查核实后,对党员进行扣分。(2)每月公布、半年评定。党员积分结果以《×××(总支、支部)党员“评定升”积分考核一览表》(见附件)的形式,每月公布上墙,向党员反馈,接受群众监督。每年6月、12月,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公示,组织全体党员参照积分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半年积分和测评结果,提出定格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定,积分和格次对应关系为:每10分为1格,满分为10格,90—99分为9格,80—89分为8格,70—79分为7格,依此类推。(3)循环提高、一年处置。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每月积分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及时鼓励先进、鞭策中等、警示后进。每6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对于5格及以下党员,要加强教育转化工作,督促其承诺升格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力争每月见成效、季度有提升、半年得转化;每12个月为一个整改周期,前6个月被评为5格及以下党员,经过帮教转化,后6个月仍然是5格及以下的,根据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严肃进行组织处置。年底民主评议党员时,将上、下半年积分、定格情况作为党员群众评议的重要参考。党员连续2次达到9格以上的,定为“先进”等次,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三、组织实施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严格动态“积分制”考核,确保党员“评定升”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党员动态“积分制”考核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着眼常态长效,抓日常、抓具体、抓整改,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接受动态考核,带头参与党员“评定升”,带头整改提高。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将抓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定升”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积分制”考核和“评定升处”工作顺利推进。
2、把握政策界限。各基层党组织要突出中心,把握重点,分类考核,统筹实施,做好在职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和失联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动态积分考核工作。在职党员侧重考量服务中心工作和完成重点任务、突击性工作情况,因公或因私缺席组织活动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党费交纳要从严执行标准;无职党员重点考核参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以及参与结对帮扶、关心关爱和志愿服务等情况;通过在线学习、“微课堂”、送学上门等形式,做好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用好《流动党员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适时掌握流动党员现实表现,做细做实动态积分考核工作;如实记录失联党员现实表现,为定格处置提供必要依据。
3、强化积分运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在“简便易行、党员认可”的原则下,严格按照考核流程,认真对照评分标准,准确把握党员表现,及时公布得分结果,确保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为党员“评定升”工作提供切实可靠依据。要用好量化考核手段,将积分作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示单”,根据积分对党员适时鼓励、及时提醒,引导其正确履行义务、发挥模范作用;作为党员格次评定“硬指标”,做好后进党员的转化工作,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晴雨表”,及时准确掌握党员队伍整体风貌,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4、抓好督促检查。市、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检查,加强对党员“评定升”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操作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广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带动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树立共产党员先锋形象。
附件:1.×××(总支、支部)党员“评定升”积分考核一览表
2.盐城市党员“评格定格升格”登记表
3.盐城市党员“评定升”民主测评表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
×××(总支、支部)党员“评定升”积分考核一览表
×××(总支、支部)党员“评定升”积分考核一览表
项目 姓名 |
基础项 | 加分项 | 扣分项 | 得分 | 备注 | ||||||||||||||
统一活动日 | 交纳 党费 |
小计 | 开展结对帮扶 | 关爱留守人员 | 参与志愿服务 | 完成重点任务 | 获得荣誉表彰 | 小计 | 分值 | 依据 | 小计 | ||||||||
1 | 2 | 3 | 4 | 5 | 6 | ||||||||||||||
附件2
盐城市党员“评格定格升格”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籍 贯 | 入党时间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文化程度 | 职 称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住址(现居住地) | |||||||||||||
奖惩情况 | |||||||||||||
评格情况 | |||||||||||||
本人自评 | 自评项目 得 分 |
基础项 | 加分项 | 扣分项 | 总分 | ||||||||
参加组织生活 | 依规交纳党费 | 开展结对帮扶 | 关爱留守人员 | 参与志愿服务 | 完成重点任务 | 获得荣誉表彰 | |||||||
自我认格 | 经对照相关标准要求,自评 格,请党组织审定。.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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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 参评 人数 |
1格 | 2格 | 3格 | 4格 | 5格 | 6格 | 7格 | 8格 | 9格 | 10格 | ||
定格情况 |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同意该同志定为 格(好、一般、差)党员。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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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工)委意见 | 同意该同志定为 格(好、一般、差)党员。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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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格情况 | |||||||||||||
升格目标及完成时限 | 本人承诺 年 月前达到 格党员标准。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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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格期间 得 分 |
基础项 | 加分项 | 扣分项 | 总分 | |||||||||
参加组织生活 | 依规交纳党费 | 参加组织生活 | 依规交纳党费 | 参加组织生活 | 依规交纳党费 | 参加组织生活 | |||||||
民主测评 | 参评 人数 |
1格 | 2格 | 3格 | 4格 | 5格 | 6格 | 7格 | 8格 | 9格 | 10格 |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同意该同志升为 格党员。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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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工)委意见 | 同意该同志升为 格党员。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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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党员“评定升”民主测评表
参评人员类别: □党员 □群众
序号 | 党员姓名 | 1格 | 2格 | 3格 | 4格 | 5格 | 6格 | 7格 | 8格 | 9格 | 10格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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